财经 financial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财经 > 北京“新12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期限再延4个月

新闻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微笑天使专项基金成功启动,各界共襄盛举关注健康发展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微笑天使专项基金成...

11月3日,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微笑天使专项基金成功启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下...

商业

创新、改革与引领,这是突围与新生的“汾酒答案” 创新、改革与引领,这是突围与新生的“汾酒答案”

“当前的产业变局下,要在产品价值和市场价值上创新,要在工艺传承基础上实现跨越式的创新领先,要以广大消...

北京“新12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期限再延4个月

发布时间:2022/12/08 财经 浏览:88

12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出台助企纾困“新12条”。其中提到,将全面落实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新12条”提出,自2022年9月1日起,对于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同时提到,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