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守正创新传文脉 匠心笃行弘国粹——张少宇深耕传统文...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
-
为北京观众献演四场交响盛宴|浙江交响乐团“国家艺...
传“丝韵”、颂“和平”,“多彩”浙江、一路“盛放”。5月16日晚,随着原创作品音乐会在北京音乐厅精彩上演,浙江交响乐团为期一周的“国家艺术基金·揭榜挂帅”项目北京巡演画上了圆满句号。 三大文化、学术地标 四...
-
持续升级原料品质,喜茶引领新茶饮供应链水平提升
近日,第五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在海南海口盛大开幕。作为新茶饮行业的开创者和推动者喜茶不仅连续第四次亮相消博会,还凭借独特的展示和创新的供应链管理模式,成为展会的一大亮点。 在此次消博会上,喜茶...
-
BOP论文再登国际期刊,生物科技推动行业创新
近日,专业口腔护理品牌BOP波普专研传来科研佳讯,其携手合作科研团队的最新成果,已成功发表于国际高水平学术期刊《Translational Dental Research》。该期刊由西安交通大学主办,依托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
-
金杯携手丰田通商签署2亿元订单 中国商用车出海迈...
在近日举行的金杯品牌日活动中,一项价值2亿元的战略合作签约引起了行业关注。金杯(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与丰田通商正式达成深度合作,这标志着双方历经三十余年的合作关系,已由技术合作正式迈向全球市场协同的新...
商业
-
蒙牛悠瑞骨力金装焕新发布,引领中老年精准营养赛道
随着《成人肌少症食养指南(2026年版)》(下称《指南》)的发布,中老年肌肉健康及行动能力维护受到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在此背景下,蒙牛悠瑞召开“617梅西亮相战暨悠瑞骨力新品发布会”,发布升级后的悠瑞骨力金...
-
“舌尖好味 天生圭宝”上线半年:乌拉圭牛肉如何用一...
自去年年底,乌拉圭牛肉正式面向中国市场推出了“舌尖好味 天生圭宝”的品牌概念,以一套完整的营销动作,把“乌拉圭牛肉是天然的瑰宝”的核心创意,逐步沉淀为中国消费者心中高品质牛肉的可感知符号。 “圭宝”从何...
-
续航流畅实力之选!一加 Turbo 6X 系列国补到手价 ...
2026 年 6 月 10 日,一加官宣一加 Turbo 6X 系列正式发布。作为一加 Turbo 系列的全新成员,一加 Turbo 6X Pro 采用 8000mAh 耐用大电池与 80W 超级闪充的超强续航组合,彻底告别续航焦虑,更搭载同档唯一 1.5K ...
-
来坝!青年——坝河水岸生活季开启青年滨水新体验
5月30日,由朝阳团区委、将台乡人民政府与北京太古坊联合举办的“来坝!青年——坝河水岸生活季”正式启动,同时也标志着将台2026年坝河国际消费季活动拉开序幕。围绕滨水运动、水岸生活方式与青年社交三大关键词,开...
-
“草原赴京约·一匠承古今”非遗交流会在京举行
一句“草原赴京约”,让游牧文明的粗犷线条与京城红木的细腻榫卯,在百年龙顺成的院落里悄然相遇。 2026年5月26日,北京金隅龙顺成文化创意产业园内,来自内蒙古苏尼特右旗的木雕、皮雕、蒙古文书法传承人,...
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不同天加班工资也不同
发布时间:2022/01/30 财经 浏览:404
春节将至,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1月29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春节放假期间,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加班费的核算方法不同,小时工和全日制用工的核算方法也不相同,在核定加班工资基数时,不能就简单等同于月收入。
春节期间不同天加班,加班工资不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2年1月31日(星期一,除夕)至2月6日(星期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其中,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家法定节假日有三天,即2月1日到2月3日,也就是农历的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另外有四天是周末休息日或周末休息日的调休日,即1月31日、2月4日、2月5日、2月6日。
按照《劳动法》规定,实行标准工时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上班和休息日上班,支付的加班工资是不同的。
在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来支付加班工资,而且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
在休息日,用人单位应当先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不低于日工资基数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2月1日到2月3日是法定节假日,在这3天里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300%的加班工资;在1月31日和2月4日到6日这4天加班的,单位要先安排劳动者补休,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300%还是200%的加班工资,都是用人单位在支付劳动者月工资之后,需要另外支付的。
加班工资基数以劳动合同为准
“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在核算确定的时候,并不是简单地用劳动者平常的月收入除以天数或者小时数,而是应当遵循《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以及休假期间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需要注意的是,依照上述原则确定的加班工资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
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工资时,应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举个例子:小张是全日制用工,执行标准工时制度,大年初一这天,他加班了5小时,劳动合同中明确,小李的月工资标准为每月8000元,其小时工资基数为8000元÷21.75天÷8小时≈45.98元。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加班工资为45.98元×5小时×300%≈689.7元。
小时工法定节假日工资不得低于59元/小时
当前,北京市还有一种普遍存在的灵活就业方式,即非全日制用工,通常称之为小时工。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要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不执行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不得低于59元/小时;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工作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25.3元/小时。
另外,值班不等同于加班。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为非生产性的责任,且是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对于值班,就不涉及加班工资的问题了。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支付或拖欠加班工资等问题,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了解相关政策,并可以举报投诉;二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三是向所在辖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部门申请仲裁。